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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教考试厅函[2007]1号(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拔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》)的通知精神,现将2007年选拔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(WSK)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日期和语种
第一次考试时间定于2007年6月23日,开考英语(PETS-5),法语(TNF)和德语(NTD),口试从笔试当日下午开始;第二次考试时间定于2007年12月15日,开考英语(PETS-5)、日语(NNS)和俄语(тпря),口试从笔试当日下午开始。
二、报名日期和办法
(一)报名日期:第一次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07年4月15日至21日,第二次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07年10月14日至20日,考点另行通知。考生可以函报,但必须提前与考点联系。
(二)报名办法:报名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,自行前往报名点报名。函报考生,还应向考点提供有考生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。
三、报名考试地点:
英语(PETS-5)在南京大学(025-83593330)报名考试。
日语(NNS)和俄语(тпря)在大连外国语学院(0411-82803121-6367/6368)、北京语言大学(010-82303550)、西安外国语大学(029-85309384)、上海外国语大学(021-65422002)、武汉大学(027-68752843)、四川外国语学院(023-65385446)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(020-36207153)、吉林大学(0431-8499358)、新疆大学(0991-8582938)报名考试。
法语(TNF)在北京语言大学、上海外国语大学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报名考试。
德语(NTD)在北京语言大学、上海外国语大学、四川大学(028-85407413)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报名考试。
四、考试成绩及发送办法
(一)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阅卷,并将成绩通知各考点。
(二)成绩报告单在考试后两个月左右由各考点转发给有关单位或个人。
(三)考试成绩对于申请国家公派留学有效期为两年。
2007.2.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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